为适应北京市运筹学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运筹与管理理论及实践创新,推动运筹与管理科技进步,特开展北京市运筹学及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品德、知识、能力和创新为标准,评定出一批本市运筹与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为本市运筹与管理事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定质量和水平。
二、评定范围
优秀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评定范围为在京高等院校及研究院所运筹与管理领域相关专业的在读研究生。
三、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勤于学习,敢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
(一)博士研究生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是运筹学或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在读研究生,在运筹与管理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出版学术专著。且必须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1.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含2篇)SCI/SSCI/CSSCI/CSCD论文(提供录用证明);
3.排名须在前三名之内(包含第三名)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相关标准1项以上(含1项);
4.博士期间加权成绩在年级前30%。
(二)北京市运筹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是运筹学或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在读研究生,在运筹与管理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至少符合下列任意2项条件:
1.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SSCI/CSSCI/CSCD论文(提供录用证明);
3.排名须在前三名之内(包含第三名)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相关标准1项以上(含1项);
4.硕士期间加权成绩在年级前20%。
(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在省部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运筹与管理领域专业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前三名的: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的;
3.运筹与管理相关专业成绩突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评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
符合评定条件的人员,由学会理事进行推荐申报,各理事推荐优秀研究生不超过4名(含4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各不超过2名)。
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北京市运筹学及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优秀研究生申报书》(附件);答辩PPT,答辩时间8分钟,PPT内容须能反映本人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能力水平;近期标准照片(2寸彩照);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专著首页,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推荐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bin8706@bit.edu.cn)纸质版邮寄或报送至学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主楼333,收件人:张斌,电话:17611608915)。
(二)初审
初审为资格审查,对于推荐上报的参评人员,由奖励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核实,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评人员进入初评环节。
(三)初评
初评工作由学会奖励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共同讨论、评选。
(四)复评
优秀研究生复评工作由奖励工作委员会组织,采取现场答辩形式,主要从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及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出优秀博士研究生及优秀硕士研究生,并报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五)公示
对入选人员,在北京运筹学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入选人员提出的异议,由学会秘书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报送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公示无异议后,由北京运筹学会发布评定结果。
五、激励措施
(一)北京运筹学会向入选人员颁发“运筹学及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优秀博士研究生”或“运筹学及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优秀硕士研究生”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二)在本市各类人才培养、评选、评比等项目上,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研究生。
六、工作要求
评选过程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示。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按照条件,严格把关,注重实绩,真正把能力突出、成绩突出、贡献突出的人才评选出来,保证人员的质量。
北京运筹学会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