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运筹学会青年托举人才的评选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理事、全体会员: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推荐要求,北京运筹学会开展青年托举人才(以下简称“青托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北京运筹学会会员,具有运筹领域相关专业(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在京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研究人员;
2.年龄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可在34周岁以下(含34周岁);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4.运筹学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学科,以及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
5.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科研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6.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有承担或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或是立项组织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
7.由北京运筹学会常务理事推荐。每位常务理事每届最多推荐1人。
二、申报方法
1.符合条件的学会会员经常务理事推荐提交电子版申报表;
2.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学会秘书处。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3.申报材料包括《北京运筹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等)、关于提高北京市运筹与管理水平的政策建议报告(不少于3000字,题目自拟)、申报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进度安排
北京运筹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按照申报、初选、答辩、公示提名四个阶段进行。
1.申报。学会向本会会员发布青托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启动申报工作。本会会员根据申报条件经常务理事推荐后向学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
2.初选。学会秘书处收集申报材料后,由学会奖励工作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并予通知。
3.答辩。学会奖励工作委员会组织青托工程答辩评审会,评审会采取被托举人答辩、专家评议打分的方式,最终产生拟被托举提名人,并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4.公示提名。通过学会官方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的被托举提名人员授予“北京运筹学会青年托举人才”,并按排名次序向北京市科协提交推荐名单。
四、申报时间
推荐人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bin8706@bit.edu.cn)纸质版邮寄或报送至学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主楼333,收件人:张斌,电话:17611608915)。
推荐奖项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接收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请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16点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运筹学会
2023年4月5日